服务项目
王荣律师针对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本法)所发表的个人不成熟的见解,仅供学习参考,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同时,也作为对有关部门今后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见或者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建议和提示。第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确。国家建立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存在什么风险吗?劳务派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与我国严格的解雇保护制度的之间的矛盾。劳务派遣可以在企业需要用工时及时提供大量劳动力,当企业不需要时,企业也可以退回派遣企业,不必继续雇佣,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用工灵活性。那么劳务派遣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当前由劳务派遣
管理服务费标准代理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按岗位质量指标和人数面议服务费用;劳务派遣业务根据派遣人员数量、岗位性质、工作区域及管理工作类别等协商确定,收费方法按照派遣人员月工资总额的固定比例或月固定额度收醛一般50-200元/月。说明:企业使用派遣劳务人员直接支出的各项资费有:l
为用人单位代理招聘、推荐、外地引进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向用人单位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合同管理。负责办理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统、住房公积金存储、代发工资。为派遣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及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接纳应届毕业生,代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管理户口等,向用人单位推荐派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劳务派遣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最后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