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工劳务合作协议书
时间:2012/10/28 来源:厦门山海宏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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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工协议书
甲方: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乙方学生的培训安置工作及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益,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青岛经济开发区、青岛高科技工业圆、青岛各大外资企业等各企业的用工信息。 2.甲方负责核实用工企业的经营状况、招聘要求及岗位职责、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并对学生提供岗前强化培训,提高就业率。 3.甲方按安置协议流程安置乙方学生。 4.甲方对安置上岗的学生实行重新安置及后续的跟踪服务。 5.甲方保证乙方学生的最低收入不低于青岛最低生活标准,负责提供后勤工作。 6.甲方责任一周内不少于两次的安置就业机会。(参考重新安置服务细则)。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学生,农民工所组织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行为正常、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乙方负责学生、农民工的相关证件,包括: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 3.乙方应及时交纳学生培训安置费用。 4.乙方学生需备足外出费用,以应付交通费、伙食费及日常用品费。
三、收费标准 乙方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每人交纳培训安置费_______元。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如单方面(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六、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期限自200___年___月___日至200___年___月___日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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