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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宏员工手册

时间:2012/12/2来源: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

 
员工 手 册
(试 行)
 
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
山海宏劳务外包综合服务商
 
 
2009年1月9日
 
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山海宏公司成立于2006年,现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是厦门一家信誉好、实力强、服务机制完备的劳务派遣企业。
山海宏主要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生产劳务外包服务,使其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投资风险,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接受求职者委托,为其寻找符合其自身实际、其自愿入职的工作,提高求职者入职成功率和各项综合素质,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前针对性的各项技能培训,促进职业发展以实现其职业生涯规划。
  山海宏公司设有外包部、行政部、市场部、劳务派遣部、    “合作,双赢,以人为本!”为红旗公司服务宗旨,山海宏公司现已与众多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为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开拓市场,服务企业,在全国地区设立了30多个分公司。为方便员工服务和管理,在用工单位随员工派驻管理处员,不但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而且为企业的后勤提供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使员工不仅能以饱满的精神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而且在工作之余拥有一个温馨、安宁、祥和的“家”。
  。
山海宏公司做就做第一,以推进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通过良好的运营模式、严谨的专业精神、优秀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做中国最大劳务外包公司为目标,成为个人和企业总体发展规划中的长期合作伙伴。
 


公     告
《员工手册》已经2008年1月9日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经理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将听我计,留之必胜,留之
将不听我计,留之必败,去之
 
          
             2009年1月9日

 
 
 
 
 
 
 
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
员  工  手  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的推进,完善制度、健全组织、提高效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企业劳动管理和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制定本员工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有分公司所有员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我们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加盟公司可参照执行。
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除政策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手册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员工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我们正式录用,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行管人员和员工)。员工涉及的工作任务,是以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形式,在用工单位履行劳动义务来实现的,
第三条  共同义务
   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称“公司”)及接受以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致力于尊重员工的人格和自主权,为职工谋福利,为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而努力。员工为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必须遵守本手册,忠实履行各项义务,互相合作,为公司和个人的发展进步而努力。
 
第二章  职业道德
第四条 我们企业目标
 在全国市场中,成为能按照客户需求,提供一流劳务外包和中介相关工人服务和供应商。
第五条  个人准则
    1、员工应注重本身的品德修养,个人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提倡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加强团结协作,共同争取公司发展;
    2、员工应尽职工作,钻研业务,提高技术业务水平,为发展公司业务多作贡献。
第六条  爱惜公司
    1、员工要珍惜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2、员工要严谨操守,不收受与公司有关人士或企业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3、员工对于公司一切财物应倍加爱惜珍用,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第三章  公司组织机构
第七条 公司机构设置:
总经理
外包部-外包部-派遣部-后勤部-保险部-企业管理部
行政部—财务部-人事部-网络推广部—法制部
市场部-开发部—加盟合作部-对外部-职介部
 
第四章   招聘录用
第八条  招聘要求 
    员工的招聘,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按照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要求通过媒体招聘和内部资源进行招用。
第九条 (1)、面试录用
    应聘人员需经公司面试或测试,用工单位复试合格,通过体检,经审查核定后方可录用。
(2)、不予录用
    凡下列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1、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者;
    2、政府规定不得录用者;
    3、体检不合格者。
 
第五章   劳动合同
第十条  合同订立
    1、应聘人员经核准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和地点报到,在入职培训后与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交验下列资料,否则视为拒绝录用,入职通知自然失效:
    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 学历、职称证件;
    ③ 体检表;               ④ 一寸证件照4张。
    2、合同的期限为二年,《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公司对应聘人员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则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续签
    合同到期,公司对该员工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根据经营情况的需要以及个人综合表现能力续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服务守则
第十三条  岗前培训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服务 、公司规章制度等培训。
第十四条  基本准则  
    员工必须遵守下列基本准则:
    1、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员工守则、通告及公告;
    2、服从领导的指挥和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分配的任务,对生产或工作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十五条  仪容仪表
    1、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佩带正确的公司发的《上岗证》和个人劳防用品;
    2、办公区域内所有员工必须衣着适当并佩带正确的《上岗证》。工作时间禁止穿短裤、拖鞋或其他随便的服饰。
第十六条  日常纪律
    1、不得私用公司的一切财物;
    2、工作时间内不擅离岗位,不串岗闲谈,不会客,特殊情况必须会客时,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会客;
    3、不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或者在醉态的情况下上班;
    4、不能在得了传染病后继续上班;
    5、公司的电话、传真、电脑等设备不得因私使用;
    6、勿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存放在更衣箱内,离开更衣箱前及时锁好;
    7、保持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的环境整齐干净,严禁在任何公共区域的墙、门及公共设施上随意粘贴、涂写,勿将污物或残渣倾倒在公共洗脸盆内。
 
第七章   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工时制度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
    对于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而不是以正常标准工作时间来考核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所有员工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接待客户、出差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十八条  工作时间
    按照用工单位具体作息时间执行。
第十九条  加班加点
    1、用工单位在生产和业务需要的情况下,经由部门负责人与管理处或员工协商进行加班加点;
    2、员工加班加点,作调休处理或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3、员工加班调休,预先办理调休手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休;
    4、公司在灾害及其他紧急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临时需要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必须服从加班安排,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第二十条  值班
    1、用工单位于休假日及每日生产办公时间外应办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其责外,可另派有关员工值班,处理有关事项;
    2、值班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责,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用工单位办公地所指定处所膳宿;
    4、值班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一条  考勤规定
    1、员工应依规定在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登记,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加班、调休、请假等都必须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二条  迟到早退
    1、规定:无故迟到或擅自离岗超过一定时间的,被视为迟到或早退。
    2、处分:迟到或早退视情节可以酌情扣减工资及奖金。
第二十三条  旷工
    1、规定:无故缺勤超过规定时间以上者视为旷工。
    2、处分:对旷工者予以扣发双倍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无故缺勤包括: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 ②没有到岗或擅自离岗;
③采取欺骗、伪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休假;④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席。
 
第八章  休息休假
第二十四条  法定假日
    员工除平时每周双休日外,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  请假
1、病假(因病、非因工负伤):
    ①应提前办理,并出具正规医院的病历以及相关的病休证明;
    ②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单位规定时间的,应出具指定医院的诊断书。
    ③员工患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及时向所在用工单位和公司管理处汇报;
    ④任何人不得采用欺骗手段以获取病假,否则将欺骗行为视情节给以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2、事假:应有真实、合理的理由,视工作情况审批;
    3、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经劳动部门鉴定和确认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婚假:员工凭结婚证可以予以批准婚假。
5、丧假:丧假视情况,应提前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6、生育假:根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
    7、孕期假、产假和哺乳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并提前申请。
第二十六条  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均需事先按规定提出申请,写《请假条》;
    2、对于因特殊情况或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告知其直接主管,并于休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核准擅离岗位或不到岗者,除因临时发生急病或重大事故经权责主管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4、准假权限:行管人员由总裁办主任审批,员工按用工单位规定办理。
 
第九章   薪资福利
第二十七条   薪资待遇
    1、员工的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不同岗位职责与要求,拟定不同标准的薪资,合理拉开差距,力求做到同工同酬、劳酬相符;
    2、员工薪资标准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公司实行月薪制,所列薪资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代扣代交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依法承担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4、员工薪资按月发放,发放采用银行代发形式,员工按规定时间持银行本、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工资,当月工资清单可登陆公司网站( 网址:www.qdhs.net)点击工资查询。
5、员工管理好自己的用于工资领取的银行本密码,工资本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向银行挂失并本人到管理处备案,未及时向银行挂失和报经管理处备案的,经济损失由员工自负。
第二十八条  加班计算: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按劳动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保险福利
    劳动合同制员工在职期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其中需要员工个人交纳的费用,公司将在员工月工资中代扣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代缴。
第十章   奖  惩
第三十条  奖励种类
    一、公司根据员工的良好表现和业绩,给予下列三种奖励: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二、公司每月设7%比例的奖金
三、根据工作生产情况,公司举办请客或者KLOK必须参加否则扣99元
四、评选标准:
1、,本公司在册合同制员工不包括派遣员工;
2、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本《员工手册》所有条款和所服务的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没有处分和罚款记录;
3、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参与管理能力。当月出满勤,在安全生产条件下,保质保量完成本身的生产任务;
4、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关心企业,遵守纪律,品行优良,办事公道,在员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社会上能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评选由员工无记名投票选评,用工单位生产主管考评,由管理处报公司核定,在员工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一条  惩罚种类
    公司员工之惩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记(大)过;   3、解雇。
第三十二条  奖惩审批
    员工奖惩均应填具《员工奖惩申报审批表》,叙明具体事实,由总经理报公司核定。
第三十三条  其他奖惩
    出现本手册未规定的奖惩而又必须执行时,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和当事人所在部门的主管议决。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  安全规定
    用工单位向其员工提供在安全、健康和环保方面可值信赖之工作场所。
第三十五条  安全指南
    用工单位的安全重点是促进并维持安全、健康和环保工作在本单位的持续改进,并防止事故和受伤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一般原则 
    作为对员工的要求,了解并按照本安全指导的规定和程序执行是你、你的家庭和你的同事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符合这个要求你和你的同事应该:
    1、贯彻所有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法律、法规;
2、上下班、工作途中遵守交通规定;
    3、贯彻部门所有的规定和程序;
    4、向管理层报告所有的事故,不安全的行为和情况;
    5、如果你确信设备处于危险中,停止或勿运行该设备,立即请求维修;
6、消除安全隐患和麻痹大意思想;
7、严禁酒后上班和带病上班、及带着严重的思想情绪上班;
8、牢记主管人员、公司常用电话,当发生安全危机时打电话求助。
第三十七条  基本安全
    遵守用工单位具体的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紧急事件
    1、发生任何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火警、火灾、人员受伤,大面积的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请立即报告你所在部门的主管或拨打紧急电话报警以获得帮助;
    2、除非要撤离危险区域,不要移动受伤者直到医疗赶到,无论多么轻微,立即向你所在部门的主管报告所有的受伤情况。
第三十九条  紧急电话
    员工应学习当紧急情况发生后向谁报警。如果在可能的情况下,你首先应与你所在部门的主管取得联系和内部报警,同时也可进行外部求救。
    1、外部医疗急救电话—---120
    如果发生严重的受伤事故,你可以直接拨打该外部医疗急救电话以获得帮助。同时,你应该通知保安以便保安引导救护人员到达现场。
    2、外部火警电话—---119
    如果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你可以直接拨打该外部火警电话以获得帮助。同时,你应该通知保安以便保安能及时发出紧急疏散警报和通知工厂应急救援队在外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对火情进行控制。
 
第十二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条  质量定义
    反映一个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实体可以指活动或过程、产品、组织、人或体系等等。
    1、质量是每一个人的职责;
    2、质量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
    3、质量是制造出来的;
    4、质量不仅是产品的质量,同时还包括服务等;
    5、持续改进;
    6、客户满意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第四十一条  质量方针
    1、用工单位提供超越客户期望的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2、员工作为用工单位的一员,应遵循这一原则,并不断为这一目标作出贡献。
 
第十三章   保密规定
第四十二条  保密职责
    所有员工必须明白公司的“财产、信息、环境”是公司资产中重要的一部分。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保护这些资产的安全,尤其是技术报告、发明记录、工艺标准、营销策略、部门计划、客户资料、市场信息,财物数据和其他对用工单位比较敏感的信息。并应该时刻注意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些安全隐患行为及事件。
第四十三条  保密定义
    一旦被泄漏将防碍用工单位达到业务活动的目的及阻碍项目或工程的进展,或者可能失去新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被公司定为保密信息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关系到商贸机密; 2、有利于竞争对手的;3、一旦泄漏可能造成失去专利保护,销售或市场份额;4、帮助竞争对手;5、涉及到敏感主题。
第四十四条  保密规定 
    用工单位建立安全环境是为了防止意外或故意地造成单位的财产流失和信息的泄漏。包括:
    1、员工佩带通行磁卡的使用规定; 2、物品携入、出的规定; 3、摄影申请的规定;4、访客规定;5、公司的出入规定; 6、参观人员的申请规定; 7、签署保密协议书的规定。
 
第十四章   辞退与辞职
第四十五条  离职种类
    员工解聘离职分为:退休、辞职和开除,包括:
    1、员工试用期内辞职;2、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 3、员工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而离职;4、员工因违反公司(或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被辞退。
第四十六条  离职程序
    (1)、员工辞职: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①试用期满的员工辞职,则需提前30天向管理处索取《辞职申请书》、《移交清单》,填写后交用工单位部门主管签发意见,再交管理处审核;
    ②员工辞职被批准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其发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书》,收回《上岗证》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公司将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辞退员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管理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向公司工会提出辞退的建议,工会没有反对意见的,无须通知员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矿工1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3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情节重大者;
6、工作马虎、草率从事、搪塞敷衍,极不负责任;
7、工作不尽职、该管不管、该做不做;
8、聚众罢工、炱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9、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10、因破坏、盗窃、毁弃、隐匿企业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企业业务遭受损失者;
11、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2、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3、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4、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5、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6、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7、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违反公司忠实义务,致使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20、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1、对违纪或者违章的员工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员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
22、违反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被退回公司的;
23、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3)、按以上规定辞退员工时,并由管理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4)、被辞退的员工,在接到公司《员工辞退通知书》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办妥《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书》,交回《上岗证》,公司再予以结算工资,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第四十七条  离职管理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主管提供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力资源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考勤情况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试用期满,无论是公司或员工,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辞职(辞退)时应支付培训费用。
5、服装费由公司代支付的,员工一年内离职的,应支付公司代支付的服装费。
 
第十五章  员工自治管理
第四十八条  总则
1、公司建立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员工代表在讨论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在用工单位服务的员工代表选举产生的员工自治委员会是公司实行民主自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自治管理职责的机构。
3、员工自治委员会接受公司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4、员工自治委员会积极支持公司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
5、员工自治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十九条  员工自治委员会的任务:
(1)、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履行民主自治管理、民主参与的职责,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行政的指挥权威,教育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实施的同时与企业真诚合作,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2)、依法协调本单位劳动关系,维护本单位员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实行全员管理,人本管理,实现企业、员工权益的“双赢”。
第五十条  员工的职权:
(1)、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革方案,员工培训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集体合同、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协商,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企业有关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4)、评议、监督企业行政中层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监督检查企业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6)、法律法规要求员工自治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职责:
(1)、主持召开员工自治委员会会议,负责员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提案的征集;
(3)、监督员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4)、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上次会议提案的处理情况。
(5)、代表员工与用工单位进行平等工资协商,女员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二条  进入公司之前理解以下内容:不德不会解答
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劳动保险条理4当地最底工资和保险基数以及交费比例5保险的使用方法和报销程序6劳动争议条理7世界上最伟大推销圆8陈安之的书籍9中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
 
第五十三条   公司5不准
必须背的内容(不会不让上岗)如果违反第一次扣99元第2次扣719第三次开除
1不准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贪污公款
2不准批评客户和其他公司
3不准拥有不好的态度
4不准拥有不好的服务
5不准拥有不好的形象
第五十四条  公司的十六大铁率
1、要学就学最好的;
2、要做就做第一名;
3、谦虚是持续成功的保证;
4、积极向上,成功在望;
5、一心一意,创造十万;
6、态度决定高度;
7、成败在于决心;
8、付出才会杰出;
9、服务盛于销售;
10、坚持才有价值;
11、问路才不会迷路;
12、没有大我,哪有自我;
13、帮助老板成功,自己才会成功;
14、帮助老板挣钱,自己才会挣钱;
15、思想决定一切;
16、一切成败,操之在我
第五十五条  公司10大准则
必须背的内容(不会不让上岗
1公司第一,客户第一
2绝对忠诚,绝对服从
3学习,学习。在学习
4为使命而工作
5团队精神
6以身做则
7坚守岗位
8以结果为导向
9百分之百零失误
10物超所值10倍以上
 
 
第五十六条  公司价值观
必须背的内容(不会不让上岗
完美;全方位持续不短地改善所有缺点
一致;1做不到的不要说
      2说到一定做到
      3不要随便乱说
品质:1以做第一的标准来衡量自己
      2永远想办法比上次做的更好
      3每一次把事情做对
服务:1、随时随地注意身边所有人的需求和渴望;
      2、迅速达到所有人的需求和渴望;
      3、超越所有人的需求和渴望。
效率:1、我决不浪费时间;
      2、我决不在浪费时间;
      3、一定不在浪费时间
 
第五十七条    公司五度
必须理解和背
1速度
2态度
3配合度
3忠诚度
4灵敏度
 
 
 
 第十六章   驻用工单位机构
第五十八条   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驻用工单位管理处,用工单位工作组为常设管理服务机构,和市场部联合办理,是派遣在用工单位所在地最高管理机构。
     派遣数量少不需要设立管理处的,设立管理员,负责派遣员工日常管理。
第六十一条  驻用工单位管理处(含管理员)职责
1、管理处主任由公司总裁授权,主持管理处的日常工作,对管理处的工作、财产、安全、管理负责,对公司负责。
2、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公司决定,贯彻履行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有相抵触时,以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
3、配合用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解决员工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开展员工学习活动,做好员工政治思想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经常与用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员工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程序,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标准。
4、依公司授权负责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离职员工的相关手续。
5、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有序,把管理处建成公司的驻外文明窗口。
6、每月9号报告和计划。
7、管理处、开展活动和制定规划、制度、决定等,须书面报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施行。
8、服务企业和派遣员工
9、管理处要正常办公,因工作需要外出,须在门外书面留言。对管理处财产要:不借用、不占用、不浪费、不以公谋私、不做有损公司形象行为,做好办公室防火、防盗工作。
10、辅助用工单位完成员工考勤与考核,落实用工单位的奖惩方案,协助用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日常管理,按时向公司递交《员工月度工资考核表》。
11、为员工提供工作时间之外的服务(安全教育、法纪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服务等);
12、负责处理员工工伤、死亡事故,安置,接待,体检派遣员工;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手册为试行本,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公布。
第六十三条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厦门山海宏劳务服务派遣有限公司外包员工规章制度
实用所有的我们派遣员工和外包员工
(劳务转包的员工参照执行)

为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合理有序使用采掘劳动力,满足煤炭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省劳动合同条例》和矿务集团公司《关于对联采劳动力进行整合的通知》(某矿司[2004]230 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实际,特制定《某矿矿务集团公司劳务派遣工管理办法》。
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务派遣工本人与市、县劳动部门的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劳务派遣机构)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被派遣到煤矿从事井下采掘工作。
2、各生产矿井与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须经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确认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
二、招收、培训和录用
1、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某矿矿务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收范围、条件和人数负责招收。
2、经报名、政审和体检,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务派遣工,由劳务派遣机构集中送往各生产矿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技术培训,如果生产矿井不具备四级培训资格或条件受限,可集中安排到集团公司安培中心培训。培训费用从各生产矿井职教经费中列支。
3、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矿井方可安排下井作业。
三、待遇
各生产矿井的劳务派遣工纳入本矿统一使用和管理。劳务派遣工在煤矿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并执行企业的休息休假制度;生产矿井要关心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食、宿、洗澡、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劳务派遣工在煤矿工作期间,各生产矿井党政工团组织要在政治上关心他们,注重对劳务派遣工中积极分子和生产骨干的教育和培养,做好发
展党团员、工人技师评聘和培养后备干部的组织工作。
四、费用结算
1、劳务派遣工的保险费用、管理(服务)费及其它代扣费用由各生产矿井按月填报统计报表,于次月5 日前报劳动工资部。经劳动工资部审核后按月进行征缴,财务部凭征缴单按月从各生产矿井统一征收至劳务派遣工专用帐户。该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劳动工资部负责按季度与劳务派遣机构结算保险费用、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扣费用。财务部凭劳动工资部出具的结算单据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结算和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3、各生产矿井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劳务派遣机构结算劳务派遣工有关费用,违反此规定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违规金额对责任人处以等额罚款。
五、实行“留转”制度
为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采掘队伍,对在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和生产骨干,实行将劳务派遣工转为全民合同制工的“留转”制度。“留转”范围、条件和操作程序如下:
1、范围
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劳务派遣工中从事劳务派遣工作三年以上(原采掘轮换工直接转为劳务派遣工的,其采掘轮换工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年龄在38 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人员。
2、条件
(1)、被评为市级(含集团公司)以上劳动模范;
(2)、被评为集团公司年度“文明职工”累计二次以上或矿年度“文明职工”三次以上;
(3)、被评为集团公司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一次以上或矿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二次以上;
(4)、被聘用为工区区长、副区长、书记、副书记半年以上;
(5)、被聘用为班长一年以上或副班长连续二年以上;
(6)、被评聘为工人技师及以上资格的;
(7)、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中获得前三名;
(8)、年出勤在260 个工日以上,无“三违”行为,并且在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操作程序
⑴、劳务派遣工的“留转”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各生产矿井根据“留转”条件,择优确定“留转”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
⑵、劳动工资部根据各生产矿井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留转”条件的劳务派遣工,集中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⑶、各生产矿井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上报“留转”的劳务派遣工名单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管理规定
1、劳务派遣工仅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