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情

2019-2020年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1700元

时间:2019/9/23来源:厦门山海宏劳务派遣公司

厦门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福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福建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671元/年。

2019-2020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5月起厦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3234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323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上限无要求。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323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2019-2020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2%,个人缴8%;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0.5%,个人缴0.5%;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6%,个人缴2%;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2019-2020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